嘉禾县人民法院坚持稳字当头,因地制宜、因案施策,采取一揽子措施稳妥解纷,依法维护房地产企业合法权益。
近日,嘉禾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,成功化解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。
2022年8月,谭某与嘉禾某房地产公司签订《认购书》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)》及补充协议。合同约定,谭某购买嘉禾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总价43万余元的商品房。签订的《认购书》对付款期限进行了约定,但谭某支付了7万元后,剩余房款并未支付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,嘉禾某房地产公司提起诉讼,要求谭某支付房款并承担违约金。
案件受理后,法院委派资深法官进行调解,承办法官欧华了解谭某有履行合同的意愿,只是一时资金周转不便,于是欧华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。最终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,由谭某先行补足前两期购房款,剩余房款34万元,由谭某每月按期支付。
近年来,嘉禾法院坚持立足审执职能,多点发力,全力促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,减轻企业诉累,节省诉讼时间,提高诉讼效率,持续营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,为服务和保障企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,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。
来源:红网嘉禾分站
作者:李金星
编辑:唐麒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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