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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追缴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的通知
2021-04-14 10:25:35 字号:

经查,我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邓江、李柏顺、李伟帅等37户家庭,因条件发生变化,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。根据省市《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办法》规定,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,将对以上家庭违规领取的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予以追回(具体名单附后),请该37户家庭于2021年4月20日前,到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303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并将款项存入嘉禾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(账号:43001511070052502602),逾期未办理退款手续的,我中心将依法向嘉禾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特此通知

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

2021年4月13日

违规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清退名单


来源:​红网嘉禾分站

作者: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

编辑:李媛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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