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错将巨款汇儿子帐户 索讨无果母子对簿公堂
2018-11-12 14:57:04 字号:

  嘉禾网讯(通讯员 李勇军)卖房替儿还债,却错将巨款汇入儿子帐户,经索讨拒不返还。近日,嘉禾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奇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,限被告陈某15日内返还原告李某32万元。

  经审理查明,原、被告系亲母子关系。原告共生育二男一女,被告陈某系其二儿子。因被告不务正业,欠下亲朋好友许多债务。原告夫妻决定将房子卖掉替儿还债。房子及地皮共卖了296万元。原告欲将32万元还给被告的二姑,被告却故意将自己的帐号提供给原告,致使原告错将巨款汇入被告帐户。经再三追讨,被告以卖房款其应占100万元的份额为由拒绝返还,原告不得已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。

  法院认为,没有合法根据,取得不当利益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本案中,原告通过银行转帐错将32万元转入被告帐户,有其提交的汇款业务凭单予以证实。现原告提出返还这笔汇款,被告占有这笔汇款拒不返还没有合法理由,依法构成不当得利。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
来源:嘉禾网

作者:李勇军

编辑:邓和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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